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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性科技人才申报年龄可放宽两年!2023年市科技人才项目申报启动_每日速看

2023-05-04 17:21:19 来源:回娘家

关于申报2023年大连市科技人才创新支持政策项目计划的通知


(资料图片)

各有关单位:

为全面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加快推进科技人才创新,根据《关于印发〈兴连英才计划〉及15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》要求,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连市科技人才创新支持政策项目计划申报工作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    

一、支持条件和方向

(一)人才对象和条件

1、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

(1)支持对象为尖端人才、领军人才团队和“带土移植”重大团队。

(2)团队由尖端人才、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和相关核心成员组成,成员数量一般不少于3人,团队带头人一般不超过60周岁,团队具有明确主攻方向和研发目标,核心成员在本行业领域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效。

2、中青年科技人才

(1)杰出青年科技人才,应具有博士学位,年龄40周岁以下,具有五年以上技术研发经历,已形成稳定科研团队,曾主持完成市级以上科技项目。

(2)优秀青年科技人才,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。其中,高校院所人才应具有博士学位及两年以上技术研发经历;企业人才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两年以上技术研发经历;高校院所中与企业开展合作,服务我市企业科技创新需求并开展应用基础研究的人才。

(3)青年科技之星,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,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,一年以上技术研发经历。

(二)重点领域方向

申报需聚焦人工智能及新一代信息技术、智能制造、航空航天、新一代汽车、洁净能源、化工和新材料、生命健康、海洋经济等重点产业领域,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,通过签订技术合同等方式实现科技成果在连转化。对辽宁实验室、大连实验室(筹)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项目,以及重点产业领域技术领先、市场占有率和增长率高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。

二、支持政策

(一)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。每年遴选支持20个左右尖端、领军人才团队和“带土移植”重大团队,每个人才团队享受最高500万元研发项目资助,项目实施周期3年。

(二)中青年科技人才。每年遴选支持20名左右杰出青年科技人才,每人享受100万元研发项目资助,项目实施周期3年;每年遴选支持40名左右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和100名左右青年科技之星,每人分别享受30万元和10万元研发项目资助,项目实施周期2年。

三、申报要求

1、申报单位应为在大连市注册、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,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人才条件和装备条件,研发管理体系、财务管理制度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规范。

2、申报单位根据支持对象和条件,按照限项、规避重复支持等要求进行申报,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重复申报:

(1)对于承担市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项目的团队带头人、中青年科技人才项目的项目负责人,同期申报并承担的人才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项,已承担过市人才项目的,不得再次申报市人才项目中同类别及以下类别项目;

(2)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的;

(3)其他按照规避重复支持原则不得申报的项目。

3、申报单位须对申报人资格及其材料的真实性、合法性、有效性负责,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。申报单位、合作单位和项目组成员诚信状况良好,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,纳入科研诚信管理。

4、申报单位参照《大连市科技人才创新支持政策项目计划预算编制说明》编制预算,项目预算由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构成,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、业务费和劳务费。高校院所等事业单位承担项目预算在直接费用外可设立间接费用,企业承担项目预算由直接费用构成。

5、申报人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。根据《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实施意见》(大科发〔2022〕258号)文件精神,女性科技人才申报年龄可放宽两年。

四、申报流程

1、申报单位访问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申报(http://kjxm.kjj.dl.gov.cn/user/login.html),在线填写《大连市科技人才创新支持政策项目计划申报书》,并上传学位学历证书、可行性研究报告、人才类型批文或证书复印件、前期研究成果等材料。

2、按照申报单位属地或行政隶属关系,由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以正式文件形式出具推荐意见,并对申报单位、申报人社会信用和科研诚信情况及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负责。

3、涉及国家安全、国防机密的项目,申报单位须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,直接向市科技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。

五、申报时间

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自2023年5月1日至5月31日;归口管理部门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
六、业务受理咨询

业务咨询电话:赵飞   0411-39989862。

技术咨询:冯浩东  15840923121,张俊华  18340837680。

通讯地址:中山区人民路75号,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区域人才处

大连市科学技术局

2023年4月28日

关于申报2023年大连市科技人才创业支持政策实施计划的通知

各有关单位:

为全面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加快推进科技人才创业,根据《关于印发〈兴连英才计划〉及15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》要求,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连市科技人才创业支持政策实施计划的申报工作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支持条件和方向

(一)人才对象和条件

1、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,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,三年以上研发、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,掌握项目相关核心技术。

2、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或实际控制人(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定代表人),在相关领域开创技术新路线、商业新模式、产业新业态。

3、申报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中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,股权一般不低于30%(不含技术入股),优先支持具有第三方融资的创业企业。

4、申报企业创办时间不超过5年,应至少获得高新技术企业、科技型中小企业、雏鹰企业、瞪羚企业其中一类认定或备案,具有良好经营业绩、成长性和创新能力。

(二)重点领域方向

申报企业需聚焦人工智能及新一代信息技术、智能制造、航空航天、新一代汽车、洁净能源、化工和新材料、生命健康、海洋经济等8个重点产业领域,对与辽宁实验室、大连实验室(筹)等重大创新平台有成果转化合作,以及重点产业领域技术领先、市场占有率和增长率高的企业给予优先支持。

二、支持政策

每年遴选支持30名左右科技创业人才,对所在企业发生的银行贷款给予贴息补助,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,贴息比例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50%确定,贴息补助最高100万元。

三、申报要求

1、申报企业应为在大连市注册、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,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人才条件和装备条件,研发管理体系、财务管理制度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规范。

2、申报人已获得同类别、同层次人才支持计划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。

3、申报单位须对申报人资格及其材料的真实性、合法性、有效性负责。申报单位、合作单位和项目组成员诚信状况良好,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,纳入科研诚信管理。

4、申报人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。根据《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实施意见》(大科发〔2022〕258号)文件精神,女性科技人才申报年龄可放宽两年。

四、申报流程

1、申报单位访问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申报(http://kjxm.kjj.dl.gov.cn/user/login.html),在线填写《大连市科技人才创业支持政策实施计划申报书》,并上传学位学历证书、实收资本货币出资情况、企业贷款证明、企业认定备案文件等材料。

2、按照申报单位属地或行政隶属关系,由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以正式文件形式出具推荐意见,并对申报单位、申报人社会信用和科研诚信情况及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负责。

3、涉及国家安全、国防机密的项目,申报单位须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,直接向市科技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。

五、申报时间

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自2023年5月1日至5月31日;归口管理部门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
六、业务受理咨询

业务咨询电话:赵飞   0411-39989862。

技术咨询:冯浩东   15840923121,张俊华   18340837680。

通讯地址:中山区人民路75号,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区域人才处

可行性研究报告、人才类型批文或证书复印件、前期研究成果等材料。

2、按照申报单位属地或行政隶属关系,由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以正式文件形式出具推荐意见,并对申报单位、申报人社会信用和科研诚信情况及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负责。

3、涉及国家安全、国防机密的项目,申报单位须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,直接向市科技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。

五、申报时间

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自2023年5月1日至5月31日;归口管理部门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
六、业务受理咨询

业务咨询电话:赵飞   0411-39989862。

技术咨询:冯浩东  15840923121,张俊华  18340837680。

通讯地址:中山区人民路75号,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区域人才处

附件:附件:项目申报平台操作指南.doc

大连市科学技术局

2023年4月28日

来源:大连科技创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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